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山东聊城举办创新创业活动诚邀台湾青年入聊打拼******台湾青年代表“云端”合影(部分)(图片来源:聊城市台办)
中国台湾网12月13日讯 12月11日,海峡两岸(聊城)青年梦想家驿站系列活动——2022“融汇两岸·水美聊城”创新创业暨中华文化线上推介活动成功举办。120余位台湾青年与聊城青年代表“云端”相聚,共叙友谊,共商发展。
活动由台湾青年小乔和晋铭主持。聊城市台港澳办开展专题推介,讲述了聊城厚重的人文历史、优越的交通区位和各项惠台利民政策,向青年们呈现了一座有故事、有内涵、有魅力、有活力的希望之城;高新区推介了人才和招商政策,重点讲解了聊城人才“新政”35条,用详实的数据和真实的案例向两岸青年人才发出邀约,用“真金白银”释放聊城招才纳贤的满满善意和诚意。
在聊城主会场,金氏古筝《渔舟唱晚》演奏、东昌葫芦雕刻、“围炉煮茶”茶艺展示等充满浓郁地域特色的非遗文化展示收获了两岸青年的热烈掌声。
在主题分享环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北京台生会会长林彦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筑梦温州”台湾青年联谊会北京分会会长陈冠颖等台湾青年分别围绕来聊参加交流活动的经历,讲述了自己响应时代号召,扎根大陆,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的动人故事。聊城青年代表、山东灿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灿分享了自己在台湾交流学习的经历,以及在聊城创业、发展情况,热情邀请台湾青年来聊携手打拼、互学互鉴,共创美好未来。
聊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柳庆发向嘉一科技产业园颁授海峡两岸(聊城)青年梦想家驿站牌匾,标志着该市海峡两岸(聊城)青年梦想家驿站实体化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台湾网、聊城市台办联合报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