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帆正在检查调车作业中止轮情况。 成伟铭 摄
“如果我们能把机车运力高效的发挥出来,就能发运更多的货物,实现多拉快跑。”刘帆说,为了提高车辆周转效率,让货车尽快到达货位,他天天都往现场跑,掌握煤矿的取送车条件、生产能力,作业量大的那几天,恒山站流传着这样一句玩笑话:“小刘不是在现场,就是在去现场的路上。”
进入1月份以来,恒山站日均煤炭装车量达到5000余吨,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5%。装车量的增长,导致恒山站调车、行车和装卸车作业大幅增加,无形中为车站增添了不小的安全生产的压力。
面对种种安全痛点,刘帆给自己制定了一个“两小时巡逻计划”,即:每隔两小时对货运作业系统进行一次核查,以保证电煤装车等货运作业“零失误”。
刘帆在调车作业现场对当班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提示提醒。 成伟铭 摄恒山站地处高寒地区,频繁的降雪和极寒天气,对铁路行车组织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为确保行车安全,给道岔除冰雪成为车站职工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春节前夕,刘帆带领6名职工对车站道岔进行除冰扫雪作业。在仔细检查确认人员穿戴好防护马甲、手套,带上电筒、除雪铲,他安排三人为一小组,每组人员负责一端咽喉道岔的作业,并严格执行两人上道、一人防护原则。持续4小时的除冰扫雪作业,使得他们在零下28摄氏度的室外,仍是汗流浃背,棉帽被冰霜覆盖冒着蒸腾热气。
夜幕深深,一列列“煤龙”在轰隆隆的鸣笛声中缓缓启程,把冬日里的温暖源源不断的输送到每一个家庭当中,点亮万家灯火,但刘帆的工作仍在继续。“我在这边挺好的。”在与家人视频通话时,刘帆突发奇想,将视频连线画面截了下来,定格了一张新年合影。(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