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油价调价窗口17日开启 春节前有望下调******
中新网1月17日电(中新财经 葛成) 17日24时,国内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开启。
这是2023年国内成品油第二次调价。继上轮价格上调后,机构预计,本轮成品油或呈下跌走势。这意味着,成品油价格有望在春节前下调。
资料图:加油站。 中新财经 葛成 摄“本轮计价周期内,国际原油呈跌后反弹走势运行。尽管计价周期后期原油连涨,但整体较上一周期仍处于低位。”
金联创成品油分析师王珊称,本周期伊始,投资者对经济衰退以及能源需求前景的担忧,美国WTI原油期货和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接连大跌超7美元/桶。不过,中国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后,市场对中国能源需求预期乐观利好油价。此外,七国集团有意对俄罗斯石油产品设定更加具体的限制,对燃料供应减少的担忧也对油价形成支撑。美元指数维持近半年低点,对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原油也起到提振作用。
机构测算,截至1月16日,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第九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每桶77.52美元,变化率为-3.78%,预计国内汽油、柴油下调幅度为每吨220元,折合汽油、柴油每升下调0.2元左右。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杨霞表示,后期来看,市场情绪改善,且未来需求增加预期较好,因此国际油价短期延续偏强走势,应关注其能否有效突破压力位。
王珊亦持相似观点,“后期来看,需求乐观预期或将支撑原油维持偏强走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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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